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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制度将影响医疗建筑设计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章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15 17:18:1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目标中提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其中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这种模式将打破大医院人满为患,看病排长队,而基层医院却门前冷落的就医秩序,诊疗服务功能的改变也将直接影响医疗建设设计。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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